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历史刑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刑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朝的刑事法制包括?
(1)实行刑罚从重从新原则。汉唐以来在刑罚适用上强调从轻原则。《大明律·名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
(2)“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大明女子监狱都有哪些刑法?
笞杖:女子刑罚雏形的建立
春秋时就出现了专门对待女人的监狱,那时最看重女人的名节和礼数,到之后的三纲五常说的就是对女人的要求。其实那时对女人犯罪惩戒还不是那么严厉,对于犯错的女人们会实行一种名为笞杖的刑罚,就是让犯错女子爬在地上用宽木杖打她们的***。
铁裙:历史上最残忍的刑罚
明朝可以说将各种刑罚运用到如火纯青的地步,这期间就出现了历史上对女子最残忍的刑罚——铁裙,因为此刑罚过于铁裙”就是让女子下身穿着铁质的裙子,然后站在火架上慢慢的烤,因为金属热传导的功能铁片会被慢慢烤的火烫,遭受这等刑罚的女子下身会被贴片烫烂,渐渐会被烫的气绝身亡。
虎豹嬉春:女人和一些凶狠的小动物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将点燃的鞭炮投放进袋子里,里面的动物因为受到鞭炮的惊吓,便会对人发起攻击,直至把人活活撕咬致死才罢休。另一种形式是将犯罪的女子绑在一根柱子上,往她的下身裤子里塞入蜈蚣、蛇和爪子锋利的狸猫,让这些动物慢慢的撕烂女子的***,几番折磨狱中都充斥着***惨绝人寰的叫喊声,最后便被这样凌虐而死。
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是什么呢?
在我国的古代不缺各种酷刑,什么凌迟、车裂等满清十大酷刑大名鼎鼎,令人毛骨悚然。而我们今天所说的酷刑在历史上只用过一次,它才是我国历史上排名第一的酷刑,并且用在了天下第一大汉奸的身上,也算物尽所用了。
在古代历史上,有幸享受这一酷刑的人真可谓是一个罪大恶极之徒,汉人对他恨之入骨。在清初,他提出了“剃发易服”政策,就此带来了一场腥风血雨。就是因为他这个数典忘祖的小人,使无数的***死在满清的屠刀之下,更使我大汉民族的男子拖了将近三百年的辫子,实乃罪大恶极之徒。
他就是孙之獬,本是明朝的臣子,但在清军入关后,投降清廷,甘心做满清的走狗。更是为了实现清廷对***的彻底征服,而献出了“剃发易服”的毒计。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无数的***死在了满清的屠刀下,***对其恨之入骨。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孙之獬的报应很快也就到。
后来,孙之獬因为被弹劾,在他刚回到山东家后,就遇到了农民起义,而他很不幸地被俘获了。面对孙之獬臭名昭著的大汉奸,起义的百姓先将其全身用钢针扎满针孔,然后拿猪毛将其插满全身,并且将他的嘴也缝上,他全身奇疼无比,但又叫不出来,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一点点地慢慢失去神志。
当然,这还没有完,在孙之獬奄奄一息时,再将其凌迟处死。而最后他的家人也因为他而全部命丧黄泉,这就是做汉奸的下场,可谓罪有应得。各位,你们说呢?
我认为古代最折磨人的酷刑是一种叫“水滴石穿”的刑法,这种刑法是商纣王发明的,听到纣王的名字大家是不是也能感受到他的残酷了。很多人听到这个词很难跟酷刑联想到一起,不过这确实是一种极端残忍的酷刑。大概的方式是让***做到椅子上把头固定住,每天好吃好喝的对待。但是头顶有一个容器很像现代的漏斗,不过漏斗嘴很小小到每天只能滴出几百滴水。这些水一点一点的滴到***的头上开始还没有感觉但慢慢的水开始侵蚀皮肤滴入骨头大脑,就跟水滴石穿的意思差不多。慢慢的让***在极度痛苦的刑法中死去。后来也有改良,在水中放入细沙加快的行刑的速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历史刑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历史刑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