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历史司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司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明朝主要的司法机关是?
唐:
大理寺:以卿、少卿为正副长官,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犯罪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和疑难案件有重审权;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及复核机关;
御史台:中央监察机构,有权监督大理寺、刑部的审判工作,同时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并受理行政案件。
明:
大理寺:负责案件复核;
刑部:负责案件审理;
都察院:负责纠举弹劾全国上下官吏的违法犯罪,并且参与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
明朝统治措施?
1废除丞相,加强君权。明太祖废除丞相,由六部分理朝政,六部最高长官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2.
八股取士。
3.
在地方设三司。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在各地设立三司,分掌地方的行政(布政司)、司法(按察司)、军政(都司),三司直接隶属中央。
4.
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的监视和对人民的镇压。
明朝治国方针?
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朱元璋从文化上***取一系列治国措施,定礼作乐,提倡儒家礼乐精神,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精神防线。
兴科举,办学校,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规模超越唐宋。正人伦,厚风俗。恢复儒家***道德,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理风尚。
朱元璋的治国方略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也对中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朝的司法严格到什么程度?
明朝是个法制很严格的时代,杀一个人很难。有刑部审判,督察院监督。刑部并不是最终的审判结果,还要通过皇帝审批才可以执行。大理寺纠错。官员恪守法律,人民可以***,而且有一本《大诰》可以抵消农民的罪过。总体来说,大明还是一个法制比较健全得朝代
在很多人心里,封建王朝的法制都是相当混乱的,草菅人命是那个时候司法制度的代名词。实际上,这是冤枉那个时代了。明朝的中国司法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制度,并且对***的复核是非常严格的。
也许我们经常在电视里会见到,一个县官扔下一支令箭:把***拖出去砍了!这是杜撰,纯粹的杜撰。在明代,一个县官只有收监的权力,最多再打几板子,连定罪的权力都没有。定罪特别是死罪的这个权力归谁呢?中央。
明代的法律机构主要是三大板块——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合称三法司。这三个机构大致相当于如今的公安部、纪委兼检察院以及最高***。一般的案子的审理流程都是:下面抓人,刑部收监,大理寺定罪。如果是官员的话,还要有都察院提***讼(弹劾)。
如果是死罪,怎么办呢?必须三法司官员都派代表前来出席,而且必须全体同意才可以进行***,只要有一个提出反对意见,这个人暂时就杀不成。而且即使通过了,也必须交给皇帝亲自批示,如果皇帝认为不妥,这个人头照样落不下来。
所以,明代的司法机构是比较完备的,对待***也是很审慎的。但是——
由于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构的横空出世,造成了司法机构在很多时候形同虚设,这不能说不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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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贪官比较集中的朝代,有很多名臣武将都有***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三杨,胡宗宪,戚继光,张居正,***60两即为***,朱元璋杀了一批又一批却屡禁不止,但是说起原因朱元璋责任最大,变态朱元璋将明朝工资设置的太低工资本来是够官员吃住用的,但是官员请下人杂役都得花钱吧,出去这些官员吃饭钱都不够,他不贪怎么活,在朱元璋时期当官是很痛苦的很多人想辞官都辞不了,这就是当时的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历史司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历史司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