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的历史文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的历史文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显微镜下的大明谁写的?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写得最好。
这本书算是马伯庸的口碑之作,至今豆瓣维持8.7高分。由此证明不仅是虚构,非虚构写作马伯庸也是一把好手。它讲述的是六个深藏于故纸堆中的明代基层政治事件。
从这些罕见的民间档案文书中,我们能看到朴实的百姓诉求、狡黠的民间智慧、肮脏的胥吏手段、微妙的官场均衡之术,展现出一幅极其鲜活的政治生态图景。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明代官员犯罪可由以下途径来检举
第一种是自举,就是官员检举自己的犯罪行为。就像现在的自首一样。在明代,只要犯罪的行为太恶劣,又能积极第处理后事,一般情况下,自举的官员都免除处罚。
第二种是告发。
1 通过法定机关监察御史,巡抚,按察司,给事中等部门官员的告发。这些法定机关都有监督检举的职能,所以这也是明代主要检举官员的途径。
2 任何官员只要发现他人有犯罪行为都可以检举,可以上级检举下级,也可以同级相互检举,也可以下级检举上级。
3 皇权控制之下的特务机关东厂,锦衣卫,西厂,内行厂也负责监督官员不法行为。
4 普通百姓有权利告发官员不法行为。例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举报十分重视,他赋予民众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的权利。
明代的这些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法定机关在监督官员不法行为中能发挥主要作用,那么必定吏治清明,社会安定,反之,则会导致贪腐盛行,政治秩序失衡.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罪,百姓并不是非要去拦着所谓的“八府巡按”(即明朝时候的监察御史)的轿子告状。百姓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百姓直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举报”。另一种则是去击打皇宫门前的“登闻鼓”来告状,只是这种方式对告状的类型有限制。另外,还可以制造舆论,引起特殊机构的注意。同时,匿名告状一般不被受理。
一、明代的“***”
在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普通百姓告发官员,朝廷原则上是不鼓励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古代依靠的是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来维持秩序。“民告官”等同于“子弑父”。所以在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先要吃个几十大板!
朱元璋刚登基的时候,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按察使司等)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二、击鼓鸣冤
民间如果想告状,还可以通过“登闻鼓”,直接向皇帝提***讼。明代的皇宫门前设有“登闻鼓”,告状的人可以自行前去击打,有负责的鼓官来问询,并接受状纸。初期时,百姓通过“登闻鼓”告状,朝廷一般第二天就会给出答复。但是成化以后,朝廷吏治败坏,贪官污吏多不胜数,“登闻鼓”告状就没那么容易了!
值得一提的是,敲“登闻鼓”告状有几个限制条件:
历史上,明朝司礼监批红是什么意思?
批红是皇帝的权力,结果皇帝偷了懒才让司礼监代为批红。
明制,群臣奏进文书,由皇帝亲批数本,其馀由司礼监官按阁票所拟字样照录,或奉旨更改,用朱笔批之,称“批红”。
批红有多重要,对看明朝历史不得不了解
朱元璋废除丞相后,将宰相权力所包含的决策权收归皇权、议政权废除、行***直接交由六部来执行。但事无巨细皆有皇帝乾纲独断,虽然加强了皇权但也增加了皇帝的工作量。
因此朱元璋以后的皇帝为了减轻工作压力,逐步加强了内阁的权力,让本应提供咨询意见的内阁先行提出解决办法供皇帝参考,谓之票拟。而内阁大学士有兼任有实职因此变相恢复了丞相制度。
而唯一没有恢复的、也不敢给的就是决策权,他已经包含在批红这一最高决策权之中。
太监由于贴身侍奉皇帝,因此可以影响皇帝按自己意愿批红,从而得到干预外朝的机会。而宦官专权,则都是通过夺取批红这一帝国最高权力而实现的。
司礼监批红,也只有在明朝才发生这种情况,也就是太监代替皇帝在大臣们的奏章上批示,这种奇葩的皇权代行是明朝权力分立的主要特点。
明朝的权力结构很奇怪,在明朝初期,朱元璋以一己之力干掉了中国封建王朝例行千年的丞相制度,直接把相权废掉,收归于皇权,以此朱元璋不惜杀掉了很多名臣奸相。
朱元璋是个不走寻常路的皇帝,皇权、相权集于一身,自己不辞辛劳,什么活儿都干,基本上朝中所有事务都由朱元璋自己来顶多。
朱元璋这样的皇帝毕竟是少数,他儿子朱棣造反成功,继位当皇帝后,就吃不消了,毕竟明朝帝国那么大,每天要处理的事情那么多,要让朱棣像朱元璋那样当劳模,朱棣有那个心,没有那个力,因为朱棣是个军事皇帝,喜欢东征西讨。
皇帝亲征没有问题,但是问题是正在前线挥刀砍鞑靼的时候,后方朝中的政务急件来了,怎么处理,是和鞑靼商量改日子再战,还是让朝中急事儿等等?好像都不妥当,但是又没有办法,朱元璋取消了丞相这个职务,这些活儿没人给朱棣干,都给朱棣给留着呢。
朱棣明显不吃不消,但是又不能把丞相这个岗位给恢复回来,中国人到底有智慧,既然无法恢复相权,那就不立其名,但出其力吧!朱棣就建立了一个秘书班子——内阁,也就是给朱棣出主意,当参谋的一个小团队。
朱棣的做法很聪明,明面儿上内阁是朱棣的秘书和私人助理,暗地里就是给朱棣分担政务处理的,但是为了防范这些内阁成员因此揽权,给他们的品级都很低,很明确的规定了内阁只是秘书,而不是权力机构:“阁臣之预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
内阁制度就此建立,从明宣宗开始,内阁成员的权力就增大,而且基本废除了朱棣时期内阁不是权力机构的初衷了,内阁成员的权力和品级都很大,比如宣宗时期的“三杨”,都是当朝大学士担任内阁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的历史文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的历史文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