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史法律讲堂,明朝历史法律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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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朝的法律解释?
  2. 明朝立法原则?
  3. 蓝玉的人皮灯笼朱元璋要告诉世人什么?

明朝的法律解释?

大明律》第一次提出了“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明孝宗的修律,更将“不因言***”写入律法。大明律是西方启蒙运动时期备受推崇的法律奠基,近代的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都从《大明律》中受益颇多。

《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典型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它虽然以《唐律》为蓝本,但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发展。在形式上,结构更为合理,文字更为简明;在内容上,经济军事、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更为充实;在定罪判刑上﹐体现了“世轻世重”,“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其律文结构和量刑原则对《大清律》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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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立法原则?

朱元璋***纳了李善长有关立法原则的建议:“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律的社会作用,他认为“建国之初,当先立纲纪”,他还说过“礼法,国之纲纪;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

元年(1367)十月,朱元璋成立以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参知政事杨宪、傅瓛,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二十人为议律官的立法机构,着手制定法律。他还钦定了此次修法的原则: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吏得因缘为奸,非法意也。夫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卿等悉心参究,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

蓝玉的人皮灯笼朱元璋要告诉世人什么?

蓝玉,明朝开国大将,安徽省定远县人,官职十大将军,封号凉国公。蓝玉是常遇春的妻弟,因常遇春是太子朱标的岳父,因此蓝玉也就成了太子妃的舅父。而朱标又是朱元璋的儿子,所以这层微妙的关系也把蓝玉和朱元璋扯在了一起。 蓝玉,有勇有谋,骁勇善战,从军的时候就任职与开平王常遇春的帐下,只要有战争,蓝玉,第一个***参战,屡立战功,于是得到了其姐夫的赏识,常遇春并还多次在朱元璋的面前夸奖蓝玉,是个不可多得的将才。就这样蓝玉官职一路飙升,成为朱元璋手下的大将军,后来由于蓝玉居功自傲,结党营私,功高盖主的原因,与朱元璋产生了政治分歧,试图夺权篡位,最终被朱元璋识破,以谋反罪将其***,并剥皮实草,告知天下,以此来震慑其党羽。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蓝玉案”,据说受到此案牵连的人数达到一万五千余人。 “剥皮实草”其实就是把人的皮剥下来,在人皮里面装满稻草,做成所谓的稻草人模样,然后悬挂在城门上,或者摆在衙门口游街示众,蓝玉当时就是被朱元璋做成稻草人,装在马车上拉往各地游街示众的。 那么后来蓝玉的这张人皮到底去了哪里呢?据说蓝玉的人皮稻草人途径蓝玉的老家时,被蓝玉的女婿朱椿发现,于是朱椿就奏请朱元璋,要回了这张人皮,其实这也是蓝玉女儿多次请求朱元璋的结果。就这样蓝玉的人皮被女婿朱椿安葬了,也算是入土为安啦! 其实朱元璋这么做也是想警告一下蓝玉的女婿朱椿,(因为朱椿一家是唯一逃过一劫的蓝玉亲人)让他记住不杀他的原因,暗示他以后好好做人,不然的话,就是蓝玉的下场。后来,明朝灭亡的时候,据传闻蓝玉的墓葬遭到了破坏,这张人皮被起义军给挖了出来,在后来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朱元璋在历史上是有名的铁血帝王,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当政期间,政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之所以大杀贪官污吏,就是为了告诫当官者清廉自守,不得害民。后世的朱元璋名声不好主要还是这些文人士大夫故意在书中丑化贬低朱元璋。朱元璋当时只杀官不害民,所以虽然***较多,但江山稳固。深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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