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朝郡县的历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唐朝郡县的历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唐代是郡县制吗?
由秦演变而来的。
唐代是郡县制。该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秦国,秦武公十年(前688年),秦武公越过陇山,锋镝直指占据今甘谷的冀戎,平定后,以族名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冀县(今甘肃省甘谷县)。这是中华县制之肇始。而秦代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秦始皇统一天下後,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当时不少大臣,特别是李斯的上司王绾,认为原楚国、燕国、齐国等地的领土都远离秦国,主张实行分封,授各地贵族予世袭的诸侯名份,惟身为廷尉的李斯认为分封制是周朝诸侯混战的根源,他大胆地反驳道,周制订的这个政策已经证明是一个政治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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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是郡县制。 该制度盛行于秦汉。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总称。是分封制之后出现的地方管理行政制度。
郡县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战国时期就出现了郡县制,但只是一些边陲地区。郡县制在全国的实施,是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
说到郡县制的实施,就得先说一下周朝的主要政治制度——分封制,周通过分封诸侯国来完成对地方上的统治,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周天子对天下的统治名存实亡。统一成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由秦国完成了,秦王嬴政成就了一代伟业,称‘始皇帝’。
在对地方上是否继续实行分封制,朝堂上有次激烈的争论,当时宰相王绾主张分封制,廷尉李斯主张郡县制,并认为周失天下在于分封制。最后秦始皇***纳了李斯的建议,推行郡县制。
郡县由中央垂直管理,官僚由中央委派,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统治的稳定。
所谓郡县制,就是地方行政的一种划分方式,皇帝在全国各地设立郡,郡下面设立县,县长官对郡长官负责,郡长官对上面更高甚至是皇帝负责,这样的好处便是皇帝可以通过直接委任官员来达到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
郡县制的产生,其实就是地方与中央权利斗争的产物。
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进步,有的地处富庶之地的诸侯们更有钱了,手底下人也多了,难免有人也想尝一把皇帝的瘾,不想听皇帝的命令。
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春秋战国这种几百年的乱世。
郡县制恰恰就可以瓜分掉分封诸侯的地盘与权利,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或者间接任命,官员会有工作调动,避免长期耕耘一地成为土霸主,最终这些权利回归到皇帝一人手中,郡县制可以有力加强中央集权。
战国时期,其实就已经开始出现郡县制。主要是在各国边境的交战地带。虽然当时的主流是分封制,但因为交战地带要加强控制,便于军事行动,再说分封给谁,人家也不要。所以,这些地方就变成了国王直辖的郡县,最早的长官名称叫做“县守”、“郡守”。
秦始皇统一六国,不愿重蹈周天子分封天下、大权旁落的覆辙,就把郡县制推广了。普天之下,分成36个郡(后增至40多个郡),郡下设县,长官均由朝廷委派,不再分封,也不再有世袭。
汉高祖刘邦登基后,一度又恢复了分封制,最终导致了后代的“七王之乱”(项羽也曾封王)。汉武帝施行“推恩令”,把封国越搞越小(不再是长子继承,而是所有儿子平分封国),基本解决了诸侯王问题。东汉以后,守分封的王侯只有享受封地钱粮(封邑)的权利,但对封地的军政都无权干涉了。
郡县制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制度最基础的架构,对强化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央集权有很大帮助(不同于西欧的城邦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朝郡县的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朝郡县的历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