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监察的历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监察的历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论明清监察制度的演变?
明之前的监察官员的官阶是相对较高的,最低也为正八品、正九品,到了清代,监察系统因满人的存在,地位更是大大提高到了正一品,而明朝监察系统中的官员的地位明显是比较卑微的,明朝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秩低,仅为七品、从七品之职,有些甚至是九品芝麻官,如都察院里的司狱司,但是,尽管官阶如此低下,但是他们的权力是极大的,能够规谏君主,奏劾皇亲国戚,奸邪大臣,黎明百姓就更不用说了,似乎一切的人都在他们的纠弹范围之内.同时,虽位卑,但他们的赏赐也是比较厚的,御史工作有成绩,就可以得到很快的擢升.御史、给事中权势极重,升迁较速,如都给事中再升,留京任职.则可官职“太常太仆、少卿、上宝卿等官”即使外派,御史、都给事中到地方上也可升至从三品官,总的来说,一旦当选为监察官员,日后大多官运亨通。
总的来说,明朝监察制度位卑权重的特点对于明朝的统治有利也有弊。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
(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
(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
(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
特点:第一,监察机关与监察权逐步独立,成为掌握在封建皇帝手中的制约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及其官吏的独立力量。第二,监察权限愈益向皇帝集中。第三,监察组织体制不断完善和系统化。 第四,监察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古代监察制度:中央设御史,监察百官,历朝沿用,但地方监察制有一些变化。(1)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2)西汉:汉武帝设13州为监察区,设刺史进行监察,级别不高,可监察诸侯王以及地方***。(3)东汉:刺史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和军权,东汉末年,刺史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4)北宋:设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公文须经知州和通判联合签署才能生效。(5)明朝:地方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监察、司法;又增设厂卫特务机构,监视百官与平民。特点:第一,监察机关与监察权逐步独立,成为掌握在封建皇帝手中的制约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及其官吏的独立力量。第二,监察权限愈益向皇帝集中。第三,监察组织体制不断完善和系统化。 第四,监察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
中央监察制度的萌芽与确立阶段—战国秦汉
其主要标志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和言谏官的出现。
这一时期,御史不能纠察三公的限制被打破,并创置了言谏机构。
隋朝精简门下省机构,还增设了司隶台和谒者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负责监察事务。
中央监察制度的强化阶段—宋辽金元
宋朝中央监察制度上承隋唐,下启元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转型时期,中央监察制度虽然由御史、谏官、封驳官三大体系组成,但内部及其之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央监察制度的严密合一阶段—明清
明清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中央监察制度高度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监察的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监察的历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