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皇庄的历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皇庄的历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朝皇庄是怎么回事?
“皇庄”之名,始于宪宗朱见深。天顺八年,朱见深没收宦官曹吉祥在顺义的田地,设为“皇庄”。但是,明代皇庄的出现,可能更早。例如,仁宗朱高炽就曾有仁寿宫庄、清宁未央宫庄,英宗朱祁镇为诸子设立东宫、德王、秀王庄田。而朱见深的做法,无疑使皇庄的设立名正言顺,从而使皇室搜括土地的风气进入一个***。不过,皇庄并不单是皇帝一个人的庄田,而是包括皇帝本身、后妃、皇太子及在京诸王的庄田,也就是说,是皇帝及其妻、子的庄田。因此,皇子若分封后离京去了封地,在封地取得的田地,就不算是皇庄了。
非常威风的驸马爷,朝廷结构中,到底能够拥有多少权力?
首先,我们需要先讲一下古代公主们的地位。在宋朝之前,公主的地位是比较高的,甚至能够干预政务。例如汉朝的馆陶公主、湖阳公主,唐朝的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等等。在这一阶段,皇庄非常注重与贵族们联姻,公主的驸马一般都是贵族出身,而且是那种地位显赫的大贵族。在隋唐时期,我国开始使用科举制度,从这个时候开始,文人们开始通过正式取得登上历史舞台。对于通过科举上台的官员们来说,自己根本不可能成为状元。首先是年龄,因为考中科举的状元,很有可能是三十四岁的中年人,早就已经娶妻生子,根本不可能迎娶公主。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一个状元迎娶了公主,那就是唐朝的郑颢。郑大公子长得很英俊,考中状元的时候,虽然已经订婚,但还没有结婚。在觐见皇帝的过程中,唐宣宗一眼就看中了郑大公子,要把自己的女儿万寿公主嫁给郑颢。起初,郑大公子不愿意,唐宣宗软硬兼施,逼迫女方退婚。最终,郑颢不得不成为了驸马爷,迎娶了公主。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例子,因此《女驸马》《铡美案》等戏曲中的说法,千万不能当真。对于文官们来说,不敢为了公主,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由于屡屡出现外戚篡位的情况,从宋朝开始,文官集团对外戚们严防死守。进入这一阶段,如果一位文官迎娶了公主,那自己注定只能成为中级的闲职。对于一般的文官来说,根本不会冒这样的风险。到了明朝历史上,这样的情况更加严重。在明朝统治时期,文官集团出现了一家独大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皇室的公主们,也担心自己的嫁人问题。高级贵族不会迎娶公主,公主的对象一般都是那种中低级贵族或者大商人。如果文官迎娶了公主,不要说内阁,连六部都进不去,最多就是鸿胪寺这样的闲差。
在清朝统治时期,情况则又发生了变化。皇帝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宠臣的儿子,作为笼络的一种手段。傅恒是富察皇后的弟弟,乾隆皇帝的小舅子。但是,乾隆皇帝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傅恒的两个儿子,也就是福康安的哥哥。到了乾隆在位的末期,又把自己另一个女儿嫁给了权臣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清朝的公主没有什么权力,但如果驸马表现出色,可以被委以重任。咸丰皇帝在弥留之际,留下了肃顺等8个顾命大臣,其中就是咸丰皇帝的妹夫。由此可见,清朝在这方面比较宽松。
其实,即使成为了驸马,日子也未必舒服。因为驸马和公主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具体什么时候见面,都要由管事的嬷嬷说了算。乾隆皇帝的一个妹妹无法忍受嬷嬷的压榨,利用一次觐见的机会,向皇帝哭诉:自己已经记不得丈夫的相貌了。在乾隆皇帝的干预之下,这样的情况才有所缓解。除了嬷嬷的管理,还有就是待遇的问题。出嫁的公主回宫探亲的时候,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那就是向皇帝或者太后哭穷。按照朝廷的规定,公主们的陪嫁和俸禄标准都不高,直接影响了公主的生活。
为什么认为明朝实质上是个君主立宪制国家?
明朝是君主立宪国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君主立宪制的核心,在于“宪”字。“宪”,表层意思指成文或不成文宪法,在更深层次则代表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纲领。君主立***体之下,虽有君主,但君主的权力并不是无限大,而是要受到“宪”的约束。“宪”又从何来?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基础,可推导出,“宪”便是公意,具有鲜明的民主色彩。同时,“宪”的一项原则便是:权力与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相配。
无论是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还是德意志第二帝国式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宪”都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运行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二元制君主立宪之下,王权会凌驾于代议机构之上。
在大体了解君主立宪的内在之后,再来对照明朝会发现,它那一项都不符合。无论如何去附会,明朝怎么看都是一个纯粹而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明朝皇帝的权力来源是什么?从称号中便可以得知:皇帝既然是天子,则其权力来源乃是抽象的“天”,拥有一定的君权神授色彩。既然皇权来源于“天”,则世俗的任何其他权力都无法制约皇权,或者说,世俗的其他权力都是皇权所衍生出的。既然如此,所谓的“民意”也绝难限制君权,当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宪”。
再者,明朝是否有宪法?很遗憾,也没有。明朝最为完备的《大明律》,不过是一种适用于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文件,而非宪法性文件,说白了,如果要和现代法律体系做对比,《大明律》充其量只算是一部多个部门法混编在一起的“大部门法”。既然连成文宪法典,或者宪法性文件都没有,何来“立宪”之说?
明朝不仅不是君主立***体,反而是一种极度专制的政体。朱元璋废除了能够对君主实现一定程度制约的宰相职位,这也标志着明朝彻底将君权和相权集中于皇帝身上,皇帝完全把控了行政权力。虽然后来设立了内阁,但内阁本质上不过是皇权的延伸,内阁的权力完全来自于君主的授权,其本身没有任何权力,乃是一个秘书机构。当君主想将权力收回之时,则内阁首辅没有丝毫办法,因此,有明一代,虽然出现过严嵩,徐玠,张居正这类“超级权臣”,但皇帝想收拾他们,是易如反掌。典型的例子便是,严嵩专权二十多年,嘉靖皇帝一道诏书,便让他一无所有。
可见,明朝的君主专制程度,相比之前的历朝历代,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可以说,明朝和君主立宪,八竿子打不着,之所以有人会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作为君主立宪制典型的英国,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中文翻译便是“内阁”,而明朝恰好有一个机构也叫“内阁”,由此让人产生错觉。
事实上,将英文单词“cabinet”翻译成“内阁”,最先是日本人做的。日本明治维新之时大量翻译西方书籍,同时学习西方改革国家机构,因为“cabinet”最初是皇帝身边的一个机构,与“内阁”相似,故如此翻译。实际上,二者无论是性质还是功能,都完全不同。与此相同的还有将“Privy Council”翻译为“枢密院”。实际上,Privy Council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其都是君主的顾问或內侍机构,但“枢密院”在中国古代,一直是掌管军权的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皇庄的历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皇庄的历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