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卫所历史题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明朝卫所历史题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朝设立的卫所历史?
明代在山东地区共设有9卫10所,分别是安东卫、鳌山卫、灵山卫、大嵩卫、靖海卫、成山卫、威海卫、任城卫、平山卫和雄崖所、夏河寨前所、浮山前所、王徐寨前所、宁津所、寻山后所、百尺崖后所、金山左所、海阳所、奇山所。其中靖海卫、成山卫、威海卫,宁津所、寻山后所、百尺崖后所、海阳所在威海。
明代在设立卫所的原因?
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初期的来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黄册编造之後更加以确立。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尽管如此,日久军户仍日渐减少,庞尚鹏主张:“清查隐占,均平粮额,开垦抛荒最为目前急务”,因此後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
卫所制度
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
卫所制度又称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於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明代的卫所制,与它之前的元朝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元代军队的编制,就是以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为单位组成金字塔形状的结构,侍卫亲兵称之为“卫”。在明朝初期,朱元璋听了刘基的意见,在南北重要地段建立卫所作为驻军机构。明代的“军”专门指卫所军,他们没有普通的民籍,而都是军籍。管理不归六部,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理,而都指挥使司上有五军都督府。卫所是明代的军事管理体系和驻军的机构。
卫所制是借鉴了唐朝的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有独立的军籍和寓兵于农的特点,同样,卫所也***用了这两点。一是卫所的军户成为世袭。在明初,军户由参加农民起义的士兵、投降的元军和被判充军的***等一类人组成。军队有了自己的单独的户籍体系,就和普通民众严格区分开来。而且军户世袭,所以只要成为军户后,那么其后代也将继承这一身份。
二是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军屯,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思路是不费百姓的钱,而是由军队自给自足。因此他下令,卫所的军队中的70%用于屯田,而30%用来守城。当然,这只是原则,分配为屯田和守城的士兵比例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军屯,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初经济自战乱中复苏;在边疆的屯田,还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直接由卫所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卫所作为半职业军队,从大帝扫北之后几十年也没有大规模战争,很多士兵都成了农夫,军官却可以发财,吃军户,国家军屯的田到了军官的手里,军户还要为其负担,他们要么打仗搏富贵,要么老实被压榨,无法摆脱户籍,明初时崇尚武艺,当兵吃粮打蒙古,这是非常自豪的事,但在后期,风向变了,污烂人充军,武将势力下降,风气被带坏,有人受不了就逃了。
后来戚继光开始请求用国家经费募“兵”,于是明朝除了卫所军之外又出现了直接归国家掌控的“募兵”。而且这种募兵也越来越多,卫所军也就更加不行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卫所历史题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卫所历史题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