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历史事务,唐朝的历史事务有哪些

kodinid 52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朝历史事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唐朝的历史事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唐代机构职责?
  2. 唐代外交的最高机构?
  3. 三司会审中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有什么区别,谁的地位高?

唐代机构职责?

唐朝沿用隋朝官职制订三省六部制,主要机构有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三省分别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唐朝的历史事务,唐朝的历史事务有哪些-第1张图片-点会朝代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古代官署名。掌管机要、发布政令,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礼部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

唐朝的历史事务,唐朝的历史事务有哪些-第2张图片-点会朝代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唐代外交的最高机构?

唐代外交最高行政机关是鸿胪寺。唐朝的行政机构承袭自隋朝,在隋朝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一些具有其他***功能的机构。

唐朝时期的“三省六部制”,但其实唐初期也设“九寺”,职能相当于秦朝的“九卿”,包括了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 、 司农寺、太府寺、鸿胪寺,与六部分工合作。

鸿胪寺作为九寺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长期稳定掌管了唐王朝的外交事宜。其名称上也发生过几次变革,公元662年,改为司宾寺;公元670年,又复为鸿胪寺。公元684年,又改为司宾寺;公元705年最后定名为鸿胪寺。

唐朝的历史事务,唐朝的历史事务有哪些-第3张图片-点会朝代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唐朝的鸿胪寺事务空前繁忙,还由此发展出了“鸿胪客馆”,唐朝时期的鸿胪寺和鸿胪客馆,位于长安城皇城南部,介于含光门与朱雀门之间。其功能,相当于今天的单位招待所,是外来使节来长安时的落脚处。

三司会审中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有什么区别,谁的地位高?

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按前朝惯例设立六部,其中刑部就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与明朝十三个省份相对应。

而大理寺和都察院是由刑部之中再分化出来的机构,同理的有:兵部主管军政,从中再分出了五军都督府和太仆寺。所以按资历来看,刑部的地位最高,按权力来看的话,都察院权力最大。

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区别

明朝案件的审理流程是:都察院负责弹劾不正当的官员、案件,刑部则在主审案件之后,经过大理寺的复审才能上交到皇帝的手上。而皇帝如果对案件有疑虑的话,也可以让大理寺再复查,甚至可以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方共同审理案件,称为“三司会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分权,同时保证不制造冤***错案。

大理寺是三司中的审核部门,最高长官称大理寺卿,其下有少卿、寺丞。下分左右两寺,左寺负责两京五府、六部、京卫等衙门的刑案,右寺则负责顺天、应天两府,南北直隶卫所、府州县和在外布政司、都司卫所的刑案。

都察院也就是前朝的御史台,是国家最高的监察机构,有权力监察中央各官署,纠察百官的弊政,出使地方体察民情,称“代天巡视”,都察院被称为“风宪衙门”,品级不高,权力极大。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明朝因战功而封爵的只有三人,其中咸宁伯王越的官职就是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而所谓的“三司会审”,一般是大案要案才有的待遇,由皇帝亲自下令,由刑部尚书、大理寺卿、都察院左都御史同时审理,以示公正和案件的严重性。

不过在三司之外还有一个独立的机构,称为“诏狱”,又称“锦衣卫狱”,这是在洪武十五年,由朱元璋设立的锦衣卫所辖部门,官方名称为“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是由皇帝亲自处理的重大刑狱,不受三法司节制,有“人主之私刑”之称。明朝很多大臣都下过诏狱,比如解缙、袁彬、海瑞等等。

一般来说,入诏狱者最高兴的就是“死”,因为诏狱里面的环境、刑具、折磨,样样都足够令人生不如死,在这种情况下,一求速死就是最大的心愿了。要是赶上了新皇登基,就有机会活着出诏狱,不过这种事万不逢一,像在诏狱呆了十年的海瑞,能赶上嘉靖皇帝去世,隆庆皇帝登基而被放出来的,实在是上辈子拯救了***系才能有的运气。

本文作者/狐史首丘:主写三国,次写明清,其余百度,然后乱编,喜欢点赞!

三司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以清代为准来说明:

刑部,机构级别从一品,主管全国刑律方面的行政体系。相当于司法部、公安部、检察院的总和。

都察院,机构级别从一品,主管刑律监督体系。相当于监委纪委。

大理寺,机构级别正三品,主管具体刑案的审判定案。相当于最高法。

所以,撇开主官个人级别来说,刑部与都察院平级,大理寺最低。但从具体职能来说,三司的法律地位基本一致。

以明清时期***会审制度分析:

夏日,三司抽调副手及属员共同隔离审查汇总的全国***案件卷宗,称三司会审,此时三司地位相同,具体***案需共同签署同意才判死,呈皇帝勾决。

具体说,大理寺依据书面证据初判,刑部审议律法条文应用是否合规,都察院审议案件处理流程是否合规。

若任意两司不同意***,则发回重审。若任意一司不同意***,则需提请三法司主官再次会审。如依旧有一司不同意***,提请皇帝最终决策。

何谓“三司会审”,这要从我国古代审判、监察制度谈起。中国封建时代政治制度内部,有一个很重要的制约系统,即对官僚机构和官吏的监察。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后,在皇帝之下设置三个最重要的官职,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称三公。丞相掌政务,太尉掌军务,御史大夫掌监察。

这种体制奠定了中国两千余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汉承秦制,监察机构称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唐代监察机构内部形成严密的三院制,其监察制度还有一个特点是御史参与司法审判,重大案件皇帝“则诏下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同案之”,这延续到明清,人称“三堂会审”。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与刑部、大理寺合称“三法司”,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凡“三法司”参与审判的称。三司会审“,习称”三堂会审“。

为何称”三法司“会审为”三堂会审“呢?这是因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家司法长官正式办公的处所都是在衙署的大堂,故务家长官都俗称”堂官“。三堂会审时,在刑部大堂设三张案桌,刑部堂官尚书为主审官,坐在面南的桌案后,而大理寺、都察院的长官则分坐在东西相对的两张桌案后,审案过程中均有发言权,最后作出统一的审判结果。

三司会审就是三个部门的最高长官同时、同地同场合审理同一件案件。按照今天的部门就是公安、检察、***。一般为重大案件,或涉及敏感部分,如皇室内部案件。

综上,三司会审中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类似今天的公检法,三部门案件审理中均有发言权,最后统一裁判,所以,很难说哪个部门重要。

谢邀!首先非常荣幸能在此回答这个问题,说说我的观点。

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司法制度。它是明代在唐代三司推事基础上形成的。凡遇有重大刑事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史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

刑部主要三种职职责:

其一,负责制定全国的刑法法律。

其二,负责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与审判。

其三,负责刑罚的具体实施。

总体来说,明清时期的刑部具有现在最高***、公安部和司法部的部分职责。

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审核重大案件,会对***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再由刑部具体实施。而对于冤***错案大理寺也具有驳回重审权。

而都察院具体负责的事务就是审核中的督察工作,为监察机关。职责和我国的国家监委相似。

明代时刑部尚书为正二品,大理寺卿为正三品,都察院左右都御史为正二品,根据上述来看,明代刑部和都察院为平级,大理寺卿要低两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朝的历史事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朝的历史事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大理寺 都察院 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