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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制改革的作用和特点?
明初沿用元制设行省,洪武九年改设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行省”。有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左右参政、左右参议等官。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
宣德时,定全国分十三布政使司。布政使权势极重,《明史·职官志》:“初置藩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司
行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有按察使一人及副使、佥事等官。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一省的最高行政、司法机构,合称“二司”。
明朝中叶以后,逐渐派都御使出任总督或巡抚,总领一方之军政,其官衔则兼之。
道
设道,分两类:于布政使司置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称分守道;按察司置副使、佥事,分司诸道,称分巡道。还在一些地方设整饬兵备道。又有协堂道、水利道、屯田道、管河道、盐法道等。道之制度,在明朝已颇复杂。
府
明朝官制,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朝官制是什么样的?
明朝设立藩王,废除丞相,宠信宦官,后来内阁首辅扮演了宰相的职责。
明朝中枢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皇帝的***官,职位崇高,却无实权,无专责。明朝中期,成为大臣加官或增官。
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胡惟庸案后太祖废立中书省,分中书省权利于六部。
明朝的官制可以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明朝官制的总体特征是:废除丞相,建立内阁。六部独立,直属皇帝。都察院取代御史台,新设六科官。
一、中央官制
1.行政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以备顾问。明成祖时,谢晋和胡广、杨荣等"值文源阁参预机务″,内阁制度初步形成。内阁有票拟权,即内阁具有决策权。何谓票拟权是指各地呈送给皇帝的奏章,在呈送皇帝批阅之前先由内阁学士将处理意见以"小票"的形式贴在奏章上,供皇帝釆纳。皇帝审阅后,撕下小票。用红笔批示,即朱批。票拟和朱批成为明朝的行政决策方式。
明太祖洪武13年,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分中书省职权归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至此,延续1500多年的丞相制和实行近千年的三省制宣告终结。明朝时六部地位上升,从原先归中书省和丞相管辖升为由皇帝直辖,成为皇帝之下最高一级政务部门。六部执行皇帝的命令,是执行具体行政命令,办理具体行政事务的部门。
2.军事制度。
明朝兵部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掌管武官选拨、调遣军队之政令。同时,分大都督府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兵部和五军都督府,互不统属。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都督府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互为制约,避免武将专兵。因而明朝无将帅干政之乱。
3.监察制度。
明朝设置督察院取代前朝御史台,履行监督职责。都察院是明朝最高监察机构。负责弹劾百官,提督各道。明朝六部地位提高。同时为了对六部加强监督,创设了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对口监察六部。在都察院和六科两个监察系统之外,明朝还继承了魏晋以来的秘密监视、侦察臣民的做法,组织起了特务网络。洪武15年设锦衣卫,永乐18年设东厂,宪宗又设西厂,厂卫制度的设立,表明了专制皇权的统治进一步加强。
此外,宫内还设有事务机构:宗人府、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等。
谢邀,在此向诸君介绍一点明代西南边陲的职官设置情形,望有所补益。
明代曾大力开发西南云贵一带的边区,云贵地区自古至今民族众多,如苗、彝、傜、傣、景颇等,民族事物繁为治理西南明朝***乃广设土官即用本族族长为长官,俗称土官,土官皆世袭,又称为土司,土司名目繁多如(1)宣慰使司:置宣慰使一人为长官,秩从三品,置同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等属官。
(2)宣抚司,置宣抚使一人为长官,秩以四品,下设同知、副使、佥事、经历等属官。
(3)安抚司,置安抚使一人为长宜,秩从五品,下设同知、副使、佥事等属官。
(4)招讨司,置招讨使一人为长官,秩从五品,下有副招讨及属吏。
(5)长官司,置长官一人,秩正六品,副长官一人,从七品,下有属吏若干。
云贵地区实行军民合一之土司府、土州、土县,官吏设置同内地,只是数量不多。如贵州的播州扬氏汉人土司,云南的西平候沐氏家族都是世守西南边陲,尤其是沐氏家族至明亡仍镇抚云南边地,数代镇守云南,恩威遍及滇境,为群夷所尊崇,数次试行改土归流之政,设学校,开科举,教化边民。
众土司袭代之时皆要赴北京朝谒天子,以受封职,故有明一代云南土司反叛者少见。
明代的内阁权力是如何一步步扩大的?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胡惟庸谋反案为借口废立中书省和宰相制度,分权于六部百司。千百年来,皇权与相权一直交织在中央***权力的中心地带,权力之间相互压制。明成祖朱棣虽有朱元璋一样独揽大权的雄才伟略,但一次又一次的御驾亲征让他不能真正意义上地总揽政事,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应运而生。明成祖即位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内阁成立之后,把原来宰相拥有的决策权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议政权分给内阁,行***分给六部。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展,仁宣两朝的内阁开始执掌朝政。
宣德年间,内阁之阁臣大多由各部尚书担任,且阁臣们又为皇帝之师,故内阁在朝地位崇高,声望日隆,宣宗更是试验性的给予了内阁“票拟”的权力。票拟虽说可以参与机务,但无法决策最后也得经过皇帝的批红。但是到后来,票拟却变了个样,皇帝没有适当的理由,无法拒绝内阁的票拟的,内阁大臣可以利用制度约束皇权了。
嘉靖时期,世宗痴迷道教,一心修道,深居简出,他为了不被俗物缠身,便选取严嵩为代理人,所有政事都放任不再过问。这个时候的内阁,已经是权压六部。
明神宗继位时,张居正出任首辅兼任帝王师,颇受太后信任。居正勾结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把持朝政开始一系列改革,让内阁成为***运转的中枢。官员的大小事情将被记载在三本账簿上,一本送往六部与都察院,一本送往六科,一本送往内阁。六部与都察院根据账簿审查官员;六科根据其账簿审查六部的执行情况;最后内阁根据账簿审查六科的工作如何。天下所有事情都要经过内阁首辅与内阁大臣商议,谏官参谋进言,商量讨论决定。此时 ,张居正为首辅时,权力达到顶峰。此时皇帝年幼,百官尽受辖于内阁,大臣专权擅政,把持朝政,皇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但在万历皇帝亲政后,废除张居正改革的一切措施,并刻意压制内阁之权力,内阁由此衰弱,再无法达到张居正时的巅峰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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