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历史唐朝监察机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历史唐朝监察机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隋唐时期监御官是什么?
隋唐时期,设置司隶台(隋)、察院(唐)掌巡察京城内外的地方官吏,并制定有关监察范围的规定。隋代司隶台、唐代察院分别由监察御史执掌。
隋初,中央的最高监察机关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专执掌外出巡察。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在御史台之外又增设了司录台和谒者台。
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监察机构更趋完备。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 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
唐初贞观年间和唐中叶开元年间,地方监察制度逐步健全和定型。唐中央最高监察机关为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对地方官吏的监察由察院负责,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唐六典》卷十三)
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 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
隋唐宋时期的三法司是什么?
隋唐以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为三法司。
唐代是中国封建法律的高峰,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史上起了重要的典范作用。唐代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和刑部共同行使。
宋代三法司是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审判权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
宋初沿袭唐制,在中央,审判机构为大理寺。对大理寺判决的复核机关为刑部。宋太宗时在宫中设置了审刑院,将大理寺、刑部复核的职权归入审刑院。宋神宗时,又恢复大理寺与刑部复核的职权。除大理寺、刑部之外宋代还设有御史台,除享有监察权外还享有对官员犯法的审判权,故宋代审判权也主要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
唐朝有没有巡抚这个官职?
巡抚,是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的名。
从名字就知道,他是监察人员,人员来源是御史台,想当于现在的纪检巡视组人员,他们受旨,代表皇帝巡视地方,后来因为战争和三司的互相推诿,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
像巡抚这种监察区变成行政区划,基本每个统一王朝都是这样过来的。
像汉朝,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于是天下十三州州牧成了实际长官,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制变成州郡县***制。
唐朝,唐初分天下为十道,仅为州县之上的一种监察区,之后迭有增加,至二十三道之多(唐睿宗景云年间)。于是唐朝区划由州-县二级制演变为道-州-县***制。宋朝改“道”为“路”,意义是一样的。
唐朝并没有在每道设置固定的官员和办事机构,只是临时差遣中央或地方官员兼任大使去进行巡察,名称有巡察、按察、巡抚、安抚、存抚等使,十道巡察使,由左右御史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员充任,两年一替。
明清的巡抚,也是一样,由监察区变成地方行政区,人员由临时差遣,变成地方一级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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