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历史唐朝矛盾和悖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历史唐朝矛盾和悖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白马非马悖论?
悖论,亦称为佯谬或诡局,是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通常从逻辑上无法判断正確或错误的推论称为悖论,似错其实对的称为佯谬;有时候違背直觉判断,看起来奇怪而其实也是正確的推断也称为悖论。
白马非马,表面看怎能说白马不是马,但深究起来,逻辑上的确不能断言白马一定是马,否则就会忽略有些马不是白色的事买。因此可以说这是一个悖论。
白马非马是指中国逻辑学家公孙龙提出的一个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公孙龙(前320年-前250年),传说字子秉,中国战国时期赵国人,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诸子百家中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西汉时共有公孙龙14篇,唐代时分为三卷,北宋时遗失了8篇,至今只残留6篇,共一卷。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提出了“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是“离坚白”学派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诡辩学代表著作,提出了逻辑学中的“个别”和“一般”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把它们之间的区别夸大,割断二者的联系,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体系。与他齐名的是另一位名家,惠施。
唐朝实力那么强悍,明明是大唐盛世,为何还要派公主和亲?
其实前唐初期唐高祖李渊在平定天下时,内忧外患,为避免天下不定,***取和亲,经过太宗发展宏图,国力强盛起来,高宗弘扬太宗宗旨,继续平定外患,为后面的开元盛世埋下很好的伏笔。但是敌人是打不完的,最有效的是收拢人心,外夷称臣,威震四海,慢慢以文化来同化有一句话叫做,不战而屈人之兵。
感觉有人对和亲有误解。
西汉把王昭君嫁给呼韩邪,不但不是真公主,连***公主都懒得封了,呼韩邪感恩戴德都来不及,才没那个胆子计较。
因为这时候和亲已经变成一种恩赐了。
柔然把公主嫁给东魏权臣高欢,指名要高欢娶,不能世子高澄娶,把高欢逼得原配做妾,生病了也要坐车去看公主,憋屈的是谁?西魏的傀儡皇帝元宝炬也好不到哪里去,被迫废黜恩爱的原配还把原配杀了。
首先明确一下,唐朝虽然强悍,但也不是可以同时吊打周边部族,实力强悍,但是捍卫自己也需要发动战争,哪有和亲付出的代价小。
①和亲代价小
在唐朝文化氛围并没有排斥和亲这件事,而且自汉朝已有先例,所以,上至达官贵人,下到贫民百姓,都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能用最少的代价,解决问题,何乐而不为
②唐朝也不是可以任意而为
唐朝实力的确强大,但那也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才有绝对的优势,一对多,就要考量一下啦,恰逢,唐朝时期,周边少数民族部落林立,各个实力都不差,因此***取和亲政策,可以避免两线作战。
简单说,唐朝对外策略是:有的和亲,有的不和亲。
反之,再看唐朝对抗吐蕃。
西安(长安)唐朝年间行政区划就属于吐蕃。并由吐蕃扶持唐广武王李承宏在西安(长安)称帝。
西安(长安)关中地区唐朝年间就被吐蕃攻破,成为唐朝年间最大的笑话,“天子九逃,国都六失”。因为不能“长治久安”,唐以后宋代“长安”名即被取消,改名“京兆府”(路)。
唐朝从未攻占***,而吐蕃攻占了西安(长安)关中地区。
那么就需要和亲。
东汉赵娥受表彰,唐朝徐元庆被处死,同是为父报仇为何判决不同?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孝”这个人对于古人来说这是他们的信仰,能够手刃杀父仇人更是他们的人生信条。即便那个人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或足不出户的千金小姐也对于能够手刃杀父仇人定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东汉赵娥和唐朝徐元庆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赵娥复仇案)
“礼”与“法”的矛盾,特赦赵娥符合中国人的情感和心理期待。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赵娥手刃杀父仇人免死是因为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在那个时期“礼”与“法”之间存在矛盾,最终儒家提倡的“百善孝为先”战胜了法律的“***者死”。
- 我们先来说一下事情的经过,赵娥的父亲被县里面的恶霸李寿无端端的打死。赵娥和他的三个哥哥们都想为父亲报仇雪恨,奈何狗贼李寿知道他们想为父报仇后,防守的十分严密,赵娥和他的兄弟们找不到一起机会。这还不算什么,更悲惨的是没过多久就发生了瘟疫,赵娥家里面就剩下她一个人活了下来,李寿听说了之后开心的不得了,还在酒楼里面大摆筵席。
- 赵娥知道李寿因为她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所以大摆筵席后,悲愤不已,便日日磨刀准备为父报仇。
-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赵娥找到了机会,李寿独自一人出行。赵娥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冲向前去,挥刀就往李寿方向狂砍,可以只砍中了李寿的马,这时马受到了惊吓跃了起来,李寿从马背摔落了。赵娥抓住机会再次砍向李寿,可惜被李寿躲了过去,赵娥刀砍中了一棵大树上,可能是因为赵娥用力过猛的原因刀在这时竟然断了折。李寿见状大喜跳了起来,拔出自己的佩刀就往赵娥砍去。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发之际赵娥扑了上去,用其中一只手掐住了李寿脖子,另一只手击落了李寿手中的佩刀,两人便赤手空拳的搏斗了起来。经过一番搏斗后李寿终于倒地,赵娥捡起李寿佩刀将李寿头颅割下,接着就提着李寿的头颅去县衙自首。
(▲审理赵娥复仇案)
- 县令尹嘉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十分钦佩赵娥为父报仇的做法。这个时候县令为难了,因为若依照国法“***者死”,眼前的这个女子是个***犯当诛,可若是按照儒家的经典教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那么眼前这个女子是一位为民除害的孝女,不仅不该杀,还应该嘉奖。
- 县令尹嘉左右为难,饱受着精神和思想的折磨,最后他解下自己的官印,辞官而去拒绝受理此案,于此同时暗示赵娥赶快逃走。可赵娥不肯,说:“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请求县官依法处理,以维国法的威严。此言一出在场之人无不动容。
(▲烈女传书籍)
- 在场的所有人既敬佩又感动,纷纷要求赦免赵娥。于是当地的官员附和民意***:圣朝“以孝道治天下”,赵娥为父报仇乃是大孝之举,请求皇帝陛下法外施恩,赦免这名孝女的死罪。汉灵帝收到这份奏章之后感动无比,不久就下旨,免去了赵娥的死罪,特封赵娥为“孝女”、“烈女”,以示褒奖。后来这件事也被记入了《烈女传》。
赵娥为父报仇事件,显示我国古代对孝行的高度认同。皇帝法外开恩行使“特赦权”来表彰其孝心,符合当时古人的情感和心理期待,更重要的是这是我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一个特点。
(▲徐元庆挂画)
兼顾情与法,徐元庆为父报仇身死
- 徐元庆的父亲徐爽被当地的县尉赵师韫“所***”,徐元庆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一心想要手刃赵师韫报这杀父之仇,奈何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介草民怎么斗得过那些官宦。
- 于是徐元庆改名换姓在驿站里做起了驿卒,只为能伺机接近赵师韫报杀父之仇。这驿卒一做就是几年,终于等到赵师韫升任因公差,又刚刚好下榻于徐元庆所在的驿站,等到晚上趁着赵师韫熟睡后,徐元庆便将其干掉,随后投案自首。
- 武则天收到官员们的奏报感念其孝心,准备赦免徐元庆的死罪,这时谏官陈子昂站了出来,说徐元庆这属于蓄意谋杀,案情清楚,理应按国法判处***,但感念其为父报仇乃是大孝,情有可原,先执刑后,再行表彰其行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此言一出一众官员纷纷附议,都觉得陈子昂的这个提议兼顾情与法,于是徐元庆就被判处了***,在徐元庆执刑后,***部门在他的家乡对其孝义进行表扬宣传。(▲唐朝成熟的法律《唐律疏议》)
徐元庆案与赵娥复仇案一样,都是儒家支持的复仇***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礼与法的抗衡。
只是徐元庆与赵娥不同,到了徐元庆报仇时,其所属的时代已经不是赵娥所处的那个特殊的时代。此时唐朝已经是一个法律制度健全的时代,成文法都已经成熟。无论是按照《唐律疏议》、《斗讼律》还是《盗贼律》来处理徐元庆总之结果是一个字:死。
杀了徐元庆违反儒家的价值准则,伤孝子命,让天下读书人寒心;倘若不杀徐元庆,就变成了允许暴力复仇,这是对国家律法的践踏更是对统治者权威的挑战。所以才有了先对徐元庆执行***后对其进行表彰的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历史唐朝矛盾和悖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历史唐朝矛盾和悖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