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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新闻传播法具有哪些渊源
在新闻传播法中,明显而即刻原则是指人们具有言论自由,但是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下,官方有权判定人们的言论是否有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指那些不但非常肯能即可发生,而且事件发生还具有“严重危险”的程度。
我国新闻传播法用新闻立法的形式规范党管媒体和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新闻传播法概念:广义是指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包括宪法、民商法、刑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的条款。
新闻传播与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有密切关系,新闻传播法是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依据和保证。
广义 的新闻传播法即新闻传播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 所有保护新闻传播自由、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法律规定的综合, 既包括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 与新闻传播活动相关的规定。
大清报律的简介
年3月颁布的《大清报律》,是清末报律的集中呈现。它融合了以前所颁报律的内容,并有所延伸,在钳制报界,控制舆论等方面更加严厉。
同盟会在海外创办的最重要的机关报是在东京出版的《民报》,首任主编是胡汉民,后由章太炎主编,与在横滨出版的保皇派报纸《新民丛报》展开关于革命与改良问题的大论战。
年1月29日原《大清报律》改称为《钦定报律》经清廷批准后颁行。修订后的报律共38条,另有4个附条保存了原报律的主要内容。
清末新闻法规产生的历史条件
1、近代报刊的蓬勃发展是清末新闻法规①出台的重要背景。尽管报刊古已有之,但新闻法的诞生却是近代以后的事情。由于以邸报为代表的古代报刊,主要由朝廷独家掌控,所载内容无非是诏令章奏、官吏升降,既无时论,也无社会消息。
2、《大清印刷物专律》。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年1月)由清***颁布的《大清报律》,作为中华历史上的第一部新闻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
3、唐代之前的传播媒介①夏商周时期:木铎,用来宣达政令、进行***风的特殊媒介。其他传播媒介:甲骨(主要用于占卜和祭祀)、金石(帝王诏书和国家常法)②汉代:邮驿制度的发展为新闻传播提供了条件。传播媒介:竹简和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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