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历史明朝廷杖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历史明朝廷杖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明朝廷杖不算耻辱?
对于明朝的一些大臣来说,如果能受到被廷杖的刑罚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大臣们是什么身份?除了皇帝之外谁敢打他们?那么,难道在明朝的时候被皇帝廷杖,对大臣来说是一种荣幸吗?
爱说不说还真就是这么回事,这个就和明朝的风气有直接的关系了,因为在明朝时期只有直言上谏,把皇帝彻底给激怒了才会被罚廷杖,而且被廷杖之后还会在历史上留下直言上谏的忠名,所以大臣们才会喜欢廷杖这种刑罚。
请问古时候打犯人为什么要打***啊?
在看一些电视剧的时候,我们经常发现,有的县官非常喜欢说:拉下去,重打五十大板!就是让衙役打***的***,而且是***地打。这些场景似乎经常出现,但是为什么古代刑罚***的时候喜欢打***的***而不是其他的身体部位呢?且听小尚韩慢慢道来!打***的由来唐朝以前,对***的刑罚不只是打***。在惩罚***的时候,有可能打***的头部,有可能打***的背部,也有可能打***的腿部。这样的话,有的***还没有被审讯出什么东西来,就有可能被木棍击中要害部位,被活活的打死了。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到了一副图,名叫做“名堂针灸图”。他看完了这幅图发现了人生理上的一些基本的特点,那就是***上面的重要穴位相对其他的部位而言是最少的。也就是说,同样的击打,打在***上面会比打在其他部位上面,使人受到的伤害最少。作为一位爱民如子的好皇帝,李世民便规定在刑罚***的时候就只能打***,而不能打胸部以及背部等部位。从此,打***就流传了下来。说实在的,打***受的是皮外伤。打***一般要把被打之人的裤子脱掉,这才是最大的惩罚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我们经常看到打******的时候,是没有脱掉她们的裤子的。但是,真实的情况就是无论男女,一般都是脱掉裤子,露出自己的***被打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脱掉裤子露出***,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令人羞耻的事情。有极端的***人,被打了***之后,宁愿选择***,不想再继续活下去。因为一般女子在被打***的时候,所围观的男性是非常之多的。清代俞越便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闻堂上笞一囚,而咴咴呼痛之声,则女子也,诸又趋往观之,拉余俱去。说的就是女性受罚的时候,很多男性都拉着自己的同伴前去观看,而且他们就是看笑话的那种,时时也会发出嘲笑的声音。从这一方面来说,打***对心理上面有一种极大的震慑力。这同时也在告诫百姓, 如果不想要丢人的话,那就好好生活,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不过明朝时期的廷杖打的都是一些大臣,他们是不用脱掉裤子的,至于其他的,比如审讯***,名门望族处置自己犯了错的下人,都是需要脱掉裤子的。
明代的廷杖制度对政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为何皇帝会热衷于此?
明代廷杖制度的建立,可谓是流毒颇深,给明代的社会政治带来了及其不好的影响。
明一代的君主因为廷杖制度的存在,往往滥加使用。有这么一个记载,明武宗南巡被谏,一次便廷杖“百四十六人”,杖死十一人,却仍未改变其心意;宪宗朝施用廷杖 9 次,受杖人次 70 余,受杖者均为科道官或翰林部曹。即使到明后期皇帝不再热衷于廷杖,但大臣受刑一事仍屡见不鲜。这个时候所谓太祖朝“刑不上大夫,以励廉耻”的不折辱大臣的刑法办法已经彻底失去。
明一代自太祖始就颇喜“乱世用重典”,于是太祖在他的《皇明祖训》中说:“凡我子孙,钦承朕命,勿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即使他的后人对《皇明祖训》这种“祖宗之法”多家违背,但所谓“重刑治吏”却一直延续了下来。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在建国初期对于整顿吏治,安抚民心等等具有一定的正面影响,但是这样也造成了许多隐患,对官员的过多杀戮导致官僚队伍的不稳定,官吏往往提心吊胆的上位,大部分人称病不出或者隐居山林,为了“躲得法去”,“一齐委屈规避”,这样的制度沉重打击了明代士人出仕的热情,同时也引发了君臣之间的猜疑和对立。
最重要的是,廷杖制度摧毁了明代文人的精神,对于明代士林的精神走向是极其不利的。历代王朝,臣子死于君王的手里的不在少数,也有很多是枉死的,但在明代这一问题尤其突出,“朕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这句话便是崇祯亡国时对着臣子们说的,这句话也反应了明代皇帝不重视“待臣之道”。中国传统文人是接受儒家教育成长的,儒士的人格精神是极为重要的,但在明一代,皇帝不重视官员的人格,将廷杖制度滥用,摧毁了文人官员的精神优越感,疏远了君臣之间的精神联系,既然皇帝不能够尊重臣子,那么臣子自然不够尊敬和信服皇帝,这样便导致了君臣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臣子们的心态也在逐渐改变,那份清高和儒家思想所秉承的“刑不上大夫”思想正在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受廷杖之刑是“气节清誉”的表征,这一点在前文中已经进行了阐释,明代士大夫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对于廷杖制度***的感受史。
廷杖制度还破坏了封建社会的法制。本来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制就是一种“礼法不分”的制度,而明代廷杖制度削弱了法律的威严和封建帝王的地位
廷杖制度还助长了宦官、厂卫的气焰。明代厂卫流毒以及宦官乱政问题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而廷杖制度则是给了这些宦官们一个很好的惩戒大臣的办法,“辱公卿犹可言也,王振、刘瑾、魏忠贤之徒叠起而得志,率由此。盖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士大夫既悬命其手,则欲小人不归诚于彼,而君子之不触其祸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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