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朝女性地位历史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唐朝女性地位历史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唐朝不是妇女地位高吗?为什么还有“客女及婢,虽有子息,仍同贱隶”这种规定?
提高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人还是和原来一样的。这就像美国,以为选出了一个黑人总统,就是民主的大胜利,但当上总统是个人的事,黑人的整体利益、整体状况得到改善了吗?只有阶级的翻身才是彻底的胜利。
“唐朝妇女地位高”是一个相对性概念,一般是对比宋以后的妇女地位逐渐下降趋势,而发出的不那么严格科学的感叹。
要从整体来看,唐朝仍然是前工业时代的帝制社会,以农业生产为立国基础。这样的社会,由于男女体力的天然差别,再加上积累的儒家文化思想影响,妇女没有生产资料(国家和宗族、家庭都不分给土地),缺乏独立经济基础,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社会工作权利,没有阶层上升通道,只能人身依附于男性和家庭,地位是不可能高到哪里去的。
唐朝不但没有“男女平等”的大概念,甚至都没有“人生而平等”的大概念,男人和男人生下来阶层不一样,命运待遇也不一样,同性别的人也不会认为自己和上层人拥有一样的权利。当然同阶层内,男人会默认自己比女人强,可做主,大部分女人也默认这一点。这就是所谓的时代局限性、阶级局限性。
一般所说的“唐朝妇女地位高”,主要体现在:平民以上阶层的妇女,有一定的独立财产权,主要是自己的嫁妆可由自己支配。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比如父母死后无兄弟的话,女儿可继承家财(宋以后就要把大部分绝户财没收入官,女儿只能拿到少部分)。离婚较自由、较多见、社会舆论对此宽松。贞节观淡薄,“非处去死”的观念不流行。妇女外出机会多、社会活动多。不裹脚,反而有较多体力游戏等等。
至于生了孩子的婢妾,仍然是贱籍,那属于良贱身份的区分问题,与妇女地位关系倒不大。贱籍身份的男性,这方面比女性也没好到哪里去的。
您大约是因为唐朝出了武则天这个女皇,才因此得出“唐代妇女地位高”的错觉了吧?
事实上唐代妇女地位在很多程度上是低于前朝的。
比如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土地问题,自北魏孝文帝实行计口授田以来,妇女一直享有授田权,但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国家明文取消了妇女的授田权,仅允许守寡妻妾无子者一次性分口分田30亩。分田是家庭、税赋、徭役和法律权利义务的基础,授田权被取消,是妇女地位极大弱化的标志。
武则天的上位并非“女权的胜利”,恰相反,她是先后作为两代男性皇帝的女人,在权利缝隙中拼杀出来的,且最终她也认识到只能把权利归还给男性亲属——即便没有“神龙革命”,她也只能要么将权利传承给姓李的亲生子李显、李旦,要么将权利传承个姓武的侄子武三思、武承嗣,更何况,如果把武则天的掌权视作“女性地位高”,那争权失败惨死她手的王皇后、萧淑妃,难道就该被视作“女性地位低”的象征么?
您文章中说到的“客女及婢,虽有子息仍同贱隶”则根本不是妇女地位范畴的问题,而是直到清代才算解决的“良贱”问题,唐代虽然推行科举,但并未彻底解决世家门阀问题(这一问题是经过五代十国之乱,到宋代才得以基本解决),官场上世家子弟虽不能平流进取但仍占尽便宜,科举虽开始成为正途但仍然“公卷”盛行。至于“良贱”,相对稳定的唐代甚至比前代更殄域分明,您那句的实际意思,是如果女性身份仍然是“客女”、“婢”等“贱籍"即女奴身份,即便和主人发生关系并生下孩子,她也仍然会被视作女奴,而不能享受妾的待遇——其实同一本《唐律》里还规定,即便是已经被解放为”庶人“的前女奴,只要是女奴出身,她就”听为妾,不听为妻“,连给其他”良人“当老婆的资格都没有。简单说,她们是奴,不是人,对她们的歧视和妇女地位高低毫无关系,因为她们在法律上根本就不是”妇女“,而只是会说话、能给男主人生儿育女寻欢取乐的宠物。
至于拿”唐代妇女可以改嫁“或”唐代妇女活动自由较多“来证明”唐代妇女地位高“则更苍白无力——在唐以前的任何朝代,这些都是存在的好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朝女性地位历史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朝女性地位历史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