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外记载的明朝历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海外记载的明朝历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朝从什么时候开始闭关锁国的,锁国几年,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封建社会的海洋贸易分为官办朝贡贸易(例之“郑和下西洋”)和私人海上边贸两类。
从朱元璋建明开始,就有“海禁”。之后,明代各位皇帝根据当时国情,在“海禁”方面多次调整/几废几立。
论之影响,主要有三:
三、不利于与世界各国的正常交流,相互认知学习、促进与提高,尤其是在文化和科技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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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死后,在明仁宗在位时停止了下西洋活动,明宣宗朱瞻基时期进行了第八次活动,之后由于大臣认为劳民伤财而终止,此后明朝事实上闭关锁国,直到明穆宗开海禁。 从当时看为抵御外来侵略做了一定供献,可往长远看却始中国于外国先进科学技术隔绝,阻碍了中国的发展。才会出现中国将近一百多年被侵略。
明朝海禁是十四世纪时明朝***对海事进行的一系列限制政策的统称。
元末明初,日本封建诸侯割据.互相攻伐。在战争中失败了的封建主,就组织武士、商人、浪人(即倭寇)到中国沿海地区进行武装走私和抢掠骚扰。对此,洪武年间,朱元璋为防沿海军阀余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自元朝开始的海禁政策。早期海禁的主要对象是商业(商禁),禁止中国人赴海外经商,也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进贡除外)。明永乐年间,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是放开的只是朝贡贸易,民间私人仍然不准出海。而后随着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严格,虽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但大大阻碍了中外交流发展。
隆庆年间明***调整政策,允许民间赴海外通商,史称隆庆开关。海禁的解除为中外贸易与交流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局面。
明朝的海禁政策自洪武年间开始到明末海禁的废弛经历了一个多变的 过程。从明初严厉的海禁政策,永乐年间海禁的松弛,永乐后(洪熙—弘治)海禁政策的再强化,嘉靖年间的海禁政策高度强化,隆庆开放和海外贸易的迅速发展, 明末海禁的废弛。这些政策对明朝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太祖下令“寸板不许下海”,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明***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到了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于永乐皇帝靠武力夺了他侄子建文帝的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于是,永乐皇帝组织了一支强大的航海队伍,由三宝太监郑和率领,浩浩荡荡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国宣示大明帝国的威严,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 郑和下西洋,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中国航海史上的创举,然而郑和的七下西洋却并未给当时明朝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反而让这种厚往薄来的贡赐体系增加了明朝的经济负担。民间反抗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明***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明太祖“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他们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两个朝贡使团在宁波为入贡资格问题爆发了“争贡之役”,使很多无辜的中国军民被杀或被掳,“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轻中国心矣”。 此后,明朝统治者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之”,并对日本“闭绝贡路”,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是以,朝廷接受建议,封锁了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断绝了海上交通。走私泛起 在严厉海禁的政策下,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被视为非法行经,被迫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即被迫转入走私和武装走私,并出现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装走私集团。嘉靖年间,最大的武装走私集团头目王直,成为众多走私集团的公认首领,“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拥众数十万,先称“靖海王”,后称“徽王”,甚至“南面称孤”。明王朝对这些武装走私集团进行军事打击,走私集团则团结起来并连结利用日本倭寇进行对抗,从而造成嘉靖四十多年间旷日持久的所谓“倭寇之乱”。倭寇之乱实际上是严禁民间海外贸易政策的必然结果,具有禁止与反禁止斗争的性质。倭寇之乱屡打不绝,甚至越打击反而越剧烈,使明王朝消耗了大量兵力物力,疲于应付,成了心头大患。这一时期严厉禁止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具有很大的落后性,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违背了广大人民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人民的利益,给明朝社会经济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阻碍了正常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明朝是怎样收复台湾的?
明弘治年间,明***为了防止沿海商人联合海外势力危及统治,开始实行严格的禁海政策,不许他们与外国商旅接触,更不许交易货物,这样就可将防御的重点放在抵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上。
但此战略布局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反而给海外势力可乘之机,而最先骚扰东南沿海的是我们熟悉的“邻居”日本倭人。
明初年,倭寇还处在小打小闹的阶段,到了嘉靖年间,终成心腹大患,随着戚继光、俞大猷重创倭寇后,大批倭寇不得不窃据台湾,伺机劫掠东南沿海。
有鉴于此,明***便在澎湖群岛设立了巡检司,以加强澎湖地区的军事部署,后又增设“澎湖游”,派遣800多名士兵在春秋两季汛守澎湖。即便如此,盘踞台湾的倭寇仍然以台南为根据地,与明朝***军打起了游击战。
而这时一位英雄横空出世,力驱倭寇,成为明朝***第一人,此人就是沈有容。
时任浯屿(今金门)把总的沈有容目睹此情此景,不由义愤填膺,并跑到福建巡抚宗弘演处,主动请缨,表示自己愿亲率大军扫荡在台湾的倭寇,***。宗巡抚大为感动,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台湾在明代以前由于国家威胁多来自北方草原,所以海防并不为大家所重视。元代台湾人烟稀少,蛮荒未化,岛民多以渔猎为生。所以在岛上并没有驻军,仅在澎湖有巡检司(辖台湾),配属的也就是城管之类的维持治安力量。像这种情况在元朝灭亡后遣一介之使、奉尺寸之书即可招降,不需要动用武力。
后期被海盗郑芝龙盘踞,并对岛屿进行相应开垦,使台湾初步具备了农耕居住的条件。郑芝龙北上降清后,台湾被荷兰人占据,所占领的地点也仅限于沿海一带,岛屿深处依然是渔猎为生的原住民天下。后被郑成功收复,这故事太耳熟能详,就不详细解答了。
大规模对台湾开垦的一共有4次,第一次是郑成功***之后,由于大陆上满清禁海,明军缺粮,不得已才开垦荒地;第二次是满清***之后,认识到台湾的重要性,开始用心经营,大规模移民。也是大陆政权第一次在岛上设置行政机构,初设台湾县、后设府(地级市,时间很短)。第三次是日本占领期,日本经营台湾50年。因为日本本土狭小,特别看重这块新领域,对台湾的开发也不遗余力,以至于45年***时那里的人很多都不会说汉语。正是日本人的开发,台湾才彻底从原始社会中走进现代文明,经济发展程度甚至比同时期的大陆还高很多。第四次是蒋介石败逃台湾之后,蒋介石对这最后一块领地视若生命。因为不能再跑了,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跑了。他为台湾带去了大约300万人,这些人除了军队以外,很多都是社会各行业精英。也是这批人把台湾开发成今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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