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历史监察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监察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清时期的监察机构?
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明代监察制度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而得到充分发展和完备。中央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监察御史,共110人,负责具体监察工作。监察御史虽为都御史下属,但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清代监察机构沿袭明代,又有所发展。
监察御史是什么官?
监察御史是明朝正七品的言官,隶属于都察院,正七品。其主要职责是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监察系统的官职,类似于现在的中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处长。
在中国古代传统的官场之上,特别讲究同窗之谊和尊卑有序,即官场之上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但是在明朝的官场之上却有一个职位例外,只是区区七品的小官,却能够让许多三四品大员们,闻之色变。
这个官职就是监察御史。虽然只有正七品,但却有皇帝赋予的监察之权,他们不仅可以弹劾地方官而且还能直接对这些官员进行审理;遇见小事也不用禀报皇上,可以临机处置,是现在的中央巡视组的雏形。
不过,这种监察方式可不是明朝首创。这种监察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时期。秦朝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其中御史大夫就负责监察百官。
汉朝时,汉承秦制进一步发展了秦朝的监察制度,御史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品级(从九品)。汉武帝时,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监察法,派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支中央巡视组。不过可惜的是秦朝命太短,汉朝之后又是中国历史上的大混乱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时做为统治阶层的门阀士族自身腐朽堕落,使得监察体系形同虚设。
到了隋文帝杨坚时期,御史直接由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他还制定了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在隋炀帝杨广时期,继续推动监察制度改革,在御史台的基础上增设司隶台、谒者台,分别负责找朝廷百官的碴以及找地方官的碴。
唐朝完成了全国统一战争之后,唐高祖李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法令。李渊曾是隋朝的重臣,所以唐朝的法律承袭了隋制,这使得隋朝的监察制度得以延续。唐初,在三台的基础之上,又设置了谏院,提高谏官的独立性,使谏官能够更好的对皇帝仗义执言。后来又将御史台分为了三院。其中察院下面的监察御史,共计十一人,各领监察区一道,每日每天就在自己所负责的监察区里转,遇见什么***、冤***错案之类的他们就管一管,可以说是现代巡视制度的起源。
唐朝时,中国的监察体系才真正的开始独立运作,到了宋元时期,监察体系进一步巩固。正是通过一代接一代的发展,才有了明代巡按御史的辉煌。
根据史料记载,李钢巡查江浙地区一人就弹劾了官员400多人。当然,任何制度都是有缺陷的,这样的巡视制度虽然对整顿吏治颇为有效,但也为后期的党争埋下了伏笔。
明代监察御史的职责是什么?
明朝的太祖高皇帝朱元璋是个奇才,他总是能想出一些新花样。
朱元璋废除了历朝历代都设有的御史台,将其改为都察院,和六部平级,负责弹劾官员、纠举不法、提出工作建议等等。
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通常是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下面又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分区掌管监察失误,又称为“巡按御史”。巡按御史被称为“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主断,典型的官小权势大。
明代名臣于谦年轻时曾经担任监察御史,宣德元年(1426年),七品芝麻官于谦被明宣宗朱瞻基安排巡按江西,于谦在江西大刀阔斧,***冤案数百起。后来,明宣宗破格提拔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这下于谦就是正三品了,比各省布政使小半级,但是和按察使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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