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历史三件大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历史三件大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末三大疑案?
晚明三大疑案或称明末三大案,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标志着明末纷乱和衰亡的开始,故有“三大案”之称。
其实这些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只是由于参与案件的人员他们的身份、地位的特殊性,上位者无法彻底查清案件,捉拿真凶,这也就使得三桩案件遗留下来,成为了历史上的迷案。
在明朝晚期,宫廷中发生了三件疑案,纳尼?有案件发生肯定就会有故事,各位看官是不是很好奇呀!这三起案件分别是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1615年5月一个叫张差的人闯入太子宫里,拿着棍子乱打太子朱常洛,惊动了朝廷,最终张差以死而告终,梃击案糊涂了结。这起***是报复还是栽赃,成了谜团。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1620年7月,朱常洛即位,前朝郑贵妃为保全自己,向朱常洛进献美姬,由于长期贪婪美色朱常洛身体变得虚弱,于是服用红丸,没想到最后死于红丸。
在朱常洛死后,他的宠妃李选侍为照顾皇长子朱由校搬进乾清宫,李选侍企图通过控制皇太子朱由校来操纵整个朝政,最后落了空,李选侍无奈的移居仁寿宫内的哕鸾宫,这起案件被称为移宫案。移宫案、红丸案、梃击案并称“明末三案”。这三起***本身并不是很重要,但是发生在特殊的时间就有了不一样的色彩,让后人们津津乐道!
梅花岭记史可法城陷前后的哪三件事?
文章第2-6自然段,详细写了史可法的英雄事迹,共写了这三件事:
第一件:写在民族危亡之时几次起草奏章,提出救亡方略,规劝皇帝,为国家民族的前途担忧.
第二件:写史可法在明朝大势已去之时,发誓与扬州城共存亡.
第三件:扬州陷落,史可法宁死不降,最后“大骂气绝身亡”.
表现了史可法对国家的热爱。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祖籍北京大兴县,河南开封祥符县人。[1]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史可法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明福王(弘光帝),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尸体不知下落。
史可法死后,扬州梅花岭一带有许多号称是史可法的军队,所以当时有史可法未死的说法。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高宗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历史上有哪些残忍的事情?
1、戚夫人和萧淑妃的人彘
以戚夫人为例,戚夫人得罪吕雉而遭此刑罚。这个刑罚是将人的手和脚都砍掉,只剩短短的一段,像一头猪一样只能爬。
再将舌头用烙铁烙掉,耳朵中灌进铜水,剔去头发,最后挖去双眼,甚至还要把鼻子割掉。将人体感觉器官全部破坏。
并且戚夫人被砍去手脚后被扔进猪圈中,非常残忍。
2、炮烙之刑
商纣王发明炮烙之刑,在铜柱下面放炭火,将它烤热,然后让人从上面走过去。甚至贴在上面,人的脚一踩上去脚底板烧焦,甚至油渍声乱飞,而残忍的纣王听到人体滋滋作响,他变态的心理便会越发兴奋。
3、檀香刑(此不知真***,来源于莫言小说)
制造一把檀香木的剑,涂上特制的油漆,这种漆和人体接触则人全身不适,像过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历史三件大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历史三件大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