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中历史明朝地方行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高中历史明朝地方行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代地方行政制度?
1:明代地方行政制度是“三司六部三辅九省”的体制。
1、明代在地方行政上落实了“三司传旨,六部核领”的制度,地方的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都由地方上级官员处理。
2、三辅九省是指皇帝观政的地区和中央机关的下属部门,包括南京刑部侍郎、南京工部侍郎、南京户部侍郎等省级职务以及礼部、兵部、刑部、都察院等部门。
3、这个地方行政制度体系,强调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中央机关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指导地方***行使职务,从而通过地方***行使权力来控制地方。
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布政使司区。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犹如元朝的“腹里”。第一级区划是两京十三布政使司(省),合称15省:京师(北直隶)、南京(南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江西、湖广(今湖北、湖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
明代地方:明朝初期沿用元朝行省制度,后废行省,改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以及军事,三司互不同属,只对中央负责,宣德年间,介于三司分权,导致行政办事效率低下,随后以巡抚和总督名义督抚地方,土木堡之后,成为定制。边疆地区则设置卫所和都司,由当地首领管辖本部事务。在青藏地区设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以及俄力军民元帅府, 在东北地区设奴儿干都司,西北设西北八卫。
中央 罢中书省,废丞相,亲理政务,由吏户礼工刑兵直接对皇帝负责,后因政务繁重,设置内阁作为皇帝顾问。
明代将省级政区的权力一分为三,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三司,分管军事、民政和监察,这显然是借鉴了宋代地方政区一分为四的统治思路,其目的无非是抑制地方长官权力的膨胀,有利于权归中央。
明朝时,掌管地方的机构是什么?
明朝沿用元制设行省。
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是最高行政机构;设提刑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是最高司法机构;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
类似于三权分立。
上有巡抚,主管一省军政;巡抚之上还有总督。
后两者都是中央下派官员。
明朝时掌管地方的机构是什么?
明朝沿用元制设行省。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是最高行政机构;设提刑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是最高司法机构;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为一省之军事总机构。类似于三权分立。上有巡抚,主管一省军政;巡抚之上还有总督。后两者都是中央下派官员。建议你读一下《明朝那些事儿》,里面有详细介绍。
古代管理州的叫什么?
州相当于省,郡相当于地级市,县相当于地级市下面的区、县。
在秦朝以前,中华大地划分***,这里不能确定说州属于哪个级别 。
公元前221年, 秦统一全国后 ,推行郡县制 这里的郡相当于市级 。
公元前106年 ,汉元封五年所置监察区域 ,此后中央***与地方之间出现了一级*** 。
州即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省, 郡是市 ,到了唐朝, 郡依然相当于市级 宋代时路为省级行政区 元代设行中书省 。
明自宣德三年, 以后 取消行省 全国设十三司 俗称十三省 。
综上所述 ,在各个朝代, 省级名称不同 ,实际掌控省级的行政机构也不同 但 说州相当于省 郡是市也不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中历史明朝地方行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中历史明朝地方行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