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朝历史上的贪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唐朝历史上的贪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唐朝地方官员名称?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à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
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
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唐朝如何惩罚行贿受贿的官员?
在唐朝受贿600元就要判刑一年,受贿3750元就要流放2000里***。据《唐律疏议·职制》规定:“诸监临之官(纪委监察),受所监临财物者,一尺笞四十;每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二千里。与者,减五等,罪止杖一百。”
白话文就是:监督的官员要是受被监督人贿赂财务。《开元二十年九月十九日敕》中规定:“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与钱兼用。违者治罪。” 可见唐朝丝绢绫锦等纺织品可以当钱用,受贿1尺打40大板,每增加1匹丝绢,罪加一等。达到8匹丝绢,数额巨大,要判刑1年,每增加8匹,罪加一等。受贿50匹的,流放2000里。行贿的人,罪减五等,那杀威棒打100下。
据《唐律疏议·职制》记载,“诸官人因使,于使所受送遗及乞取者,与监临同;经过处取者,减一等。即强乞取者,各与监临罪同。”
白话文就是:***公务员出差,接受地方官员的贿赂或者索贿者,与监临官受贿惩罚相同;如果收取过境地官员赠送的礼金,可以罪减一等。
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中有一句“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可见丝绢在唐朝作为货币使用十分盛行。由于丝绢具备了钱的功能。《新唐书》卷六三记载: 地方专供的织锦户也必须严格遵照官样,禁止民间私自生产和销售。如私造违样绫锦,勘当得实,先决杖一百。
《新唐书》卷51《食货志》说:“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也就是说,在唐太宗贞观初年,用一匹绢能换一斗米。折合成现在一斗30斤,一斤米2.5元。那么唐朝一匹绢就是75元。依次推算,在唐朝受贿600元就要判刑一年,受贿3750元就要流放2000里***。比现在的刑罚严重得多。
唐朝时各级官员有哪些?
唐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强大的朝代之一,前后共经历了289年的历史,各级的官员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下面就例举介绍一些比较出名的官员。
1.程咬金 他乃唐朝的开国元勋,是唐朝一名骁勇善战的大将军。他原本为隋朝将领,但是却遭到上级的压迫和不信任,后投靠了李渊,归降了唐朝,并得到重用。李世民对他也是十分敬仰,陈咬金死后被追封为“骠骑大将军”。
2.秦叔宝 他也是唐朝的开国将领,被我们老百姓熟知的是他与尉迟恭作为门神被人供奉起来。秦琼一直以他的彪悍勇猛闻名于世,曾经也是隋朝大将,和程咬金共侍一主,但是因不满上级的为人和程咬金一同归降唐朝,被封为“左武卫大将军”。
3.房玄龄 他是唐朝的开国宰相,唐初杰出的政治家,此人大才受到李世民的重用,他也一生追随着李世民出生入死,开国定天下,也尝遍了立国创业的艰辛,他病逝后被追封为“太尉”。4.狄仁杰 他为唐朝和武周时期的政治家,现如今很多的***作品都有关于他的描述被我们所熟知。他一生做的最大的成就就是规劝武则天立李显为太子,延续了唐朝社稷。他病逝后追封为“文昌右相”。
在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中,皇权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百官权利制约是制约皇帝胡作非为的机制,但是这两者之间的权利平衡一直是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斗争来源,而唐代的三省六部制度是皇帝与百官之间的一种完美典范,特别是在唐太宗时期,更是有利于吏治的建设,所以此问山人认为应该围绕三省六部制度去分析唐代的中央官制与地方官职: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唐朝官员品级是古代官员等级制度,唐朝官员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包含官爵,文武职官,勋位等品阶。
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一员,从三品;御史中丞二人,正五品上。会昌二年(842),御史大夫升正三品,御史中丞正四品下。御史台下属三院:
台院: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书令史、亭长、掌田为流外官。
殿院: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
察院:监察御史十人,分察六部及地方州县,秩正八品上。
九寺:长官为卿。太常卿正三品,其余从三品;副长官为少卿,太常少卿正四品上,其余少卿从四品上。寺下设署,分上中下***,上署令从七品下,丞从八品下;中署令正八品上,丞正九品上;下署令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1.道州县。据《旧唐书 地理志》的记载,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全国有358州,1551县。州县均按其地位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长官为刺史。
2.都督与都护。为了管理周边少数民族事务,唐代还在边疆地区设置了都护府,所谓“都护”,其意本为监察,《新唐书·;百官志》说:“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罪过,总判府事”。唐从贞观到天宝间,先后设置过六个都护府:①安东都护府;②安南都护府;③安西都护府(治龟兹);④安北都护府;⑤单于都护府;⑥北庭都护府。此外,高宗时设昆陵都护府(治碎叶川以东),蒙池都护府(治碎叶川以西),均隶属安西都护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朝历史上的贪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朝历史上的贪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