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大明律的历史影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大明律的历史影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大明律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大明律》,是中国明朝法令条例,由开国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 《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八议(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贵、议宾),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这种以六部分作六律总目的编排方式,是承《元典章》而来的,与《唐律》面目已不尽相同,在内容上也较《唐律》有许多变更。又增加了“奸党”一条,这是前代所没有的。在量刑上大抵是罪轻者更为减轻,罪重者更为加重。前者主要指地主阶级内部的诉讼,后者主要指对谋反、大逆等民变的严厉措施。不准“奸党”“交结近侍官员”,“上言大臣德政”等,反映了明朝初年朱元璋防止臣下揽权、交结党援的集权思想。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所谓廷杖就是朱元璋开始实行的,其它《大明律》未规定的酷法漤刑也层出不穷。至于锦衣卫的“诏狱”***最惨,为害最甚。其后又有东厂、西厂、内厂相继设立,酷刑峻法,愈演愈烈,直到明亡。
明朝大明律的叙述是什么?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令条例,由明太祖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
《大明律》在中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义。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
大明律》共分三十卷,四百六十条。分为七篇:名例律(总则)、吏律(多属于行政法规范)、户律(多为民事法律)、礼律(关于祭祀和仪制方面的法律)、兵律(涉及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等的法律)、刑律(核心部分)、工律(关于营造与河防方面的法律)等。《大明律》对笞、杖、徒、流、死(绞、斩)五刑刑罚体系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内容覆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它是明代国家的根本***,对巩固明王朝的统治起了重大作用,集中体现了明太祖的法制思想。
明朝大明律是什么?
《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是中国明朝时期的法令条例,其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后详细制定而成。
《大明律》是明代综合性法典, 创立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这部法律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优点,还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其上承宋元,下启清代,同时也是近代中国立法的重要凭借,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宝贵的资料。
《大明律》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变通了体例,调整了刑名,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变化,注重了经济立法,在体例上表现了各种新法的相对独立性,并扩大了民法的范围,同时在“礼”与“法”的结合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
《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正刑,其他如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廷杖就是朱元璋开始实行的。
当然还有其他大明律未规定的酷法滥刑也层出不穷,其中锦衣卫的诏狱***最惨,为害最烈,其后又有东厂、西厂、内厂相继设立,酷刑峻法,愈演愈烈,直到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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